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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期(总第35期)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部 2017年2月17日
编者按: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新高法 [2017]14号),铁路法院1个集体和2名干警榜上有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被授予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哈密铁路法院民庭审判员热娜古丽·阿不都瓦依提被授予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法官”荣誉称号;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书记员杜建江被授予2016年度“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上述荣誉的获得离不开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警的辛勤付出。希望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再立新功。也希望铁路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谦虚谨慎,学习先进,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机遇,在2017年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更多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