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 优 通 报
2017年第2期(总第36期)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部 2017年2月18日
编者按:2016年4月,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法院“三项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铁路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了“法官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技能”和“书记员庭审速录技能”三项技能竞赛活动,并向高院报送了铁路法院系统参评案件、裁判文书和书记员名单。根据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2016年全区法院“三项技能竞赛”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新高法〔2017〕13号),铁路中院、哈密铁路法院分别有1个庭审获得全区法院优秀庭审(民事类)三等奖。铁路中院、库尔勒铁路法院分别有1个裁判文书获得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民事类)优秀奖。乌鲁木齐铁路法院有两名书记员获得全区法院优秀书记员优秀奖。
希望两级法院全体干警以受到通报表扬的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书记员为榜样,将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与提升司法能力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弘扬法治精神,提升铁路法院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