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乌铁法院系统2016年度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乌、哈、库法院,中院各部门:
2016年,乌铁法院系统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化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在两级法院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忠于职守、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褒奖先进,激励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经中院党组决定,对铁路两级法院2016年度优秀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共15名予以表彰,对考核定等优秀的姜旭等32名同志予以嘉奖。同时对2016年乌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对铁路两级法院三项技能竞赛优秀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中院党组号召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要向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从严治党,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铁路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乌铁法院系统2016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乌铁法院系统2016年度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6年度乌铁法院系统“双优双先一标兵”先进名单
1.优秀法院1个: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2.优秀法官2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晓艳、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尚要强。
3.办案标兵2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玉兰、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郝德萍。
4.先进庭室2个: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
5.先进个人4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公室主任张建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警支队法警胡树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书记员聂红梅、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政治处科员刘晓临。
6.“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先进个人4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书记员李诚、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审管办副主任王焱波、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司干旦·艾山、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吾吉·肉孜。
二、2016年度考核定等优秀名单
(一)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单昱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姜旭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郝德萍
(二)2016年度自治区高院对铁路法院系统处级干部考核定等优秀嘉奖个人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吕波、单昱、张玉兰、加沙热提·吐尼牙孜。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王属军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阿不都热西提·阿不力米提
(三)2016年度乌铁法院系统考核定等优秀嘉奖个人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周春梅、崔小平、高倩、段新瑞、孟亚东、孙健、乔剑、龚子涵、朱浩、张琰。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聂红梅、姜旭、程菲菲、马静、尚要强、方璇、肉孜买买提·买买提明、张曜杰、王文柳。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刘启晖、郝德萍、热娜古丽·阿不都瓦依提、蒋中秋、刘璐、司干旦·艾山、梁宇。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刘安、刘晓临、刘丹、吾吉·肉孜、张克云、裴雪云。
三、2016年度乌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1.先进党支部4个: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三党支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党支部,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第一党支部,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第一党支部。
2.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总支组织委员、第一党支部书记单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党总支书记王属军;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党总支纪检委员王浩学;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党总支组织委员周丽。
3.优秀共产党员8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龚子涵、赵彦翔;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石新东、王娇;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燕妮、李圆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娄义、裴雪云。
四、2016年乌铁法院系统三项技能竞赛获奖名单
(一)两级法院优秀庭审(4个)
1.刑事类(2个)
一等奖(1个):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2016)新7101刑初13号案件,合议庭成员:石新东、郭毅,张惠芳(人民陪审员)。
二等奖(1个):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6)新71刑初9号案件,合议庭成员:加沙热提·吐尼牙孜、荣飞、付全新(人民陪审员)。
2.民事类(2个)
一等奖(1个):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6)新71民终38号案件,合议庭成员:张玉兰、孙健、段新瑞。
二等奖(1个):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2016)新7103民初184号案件,审判员:郝德萍,刘璐,杨丁益(人民陪审员)。
(二)两级法院优秀裁判文书(10篇)
1.刑事类(3篇)
一等奖(1篇):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2015)乌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合议庭成员:石新东、王焱波、安彩霞(人民陪审员)。
二等奖(1篇):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5)乌中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书,合议庭成员:张永江、加沙热提·吐尼牙孜、付全新(人民陪审员)。
三等奖(1篇):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6)新71刑初9号刑事判决书,合议庭成员:加沙热提·吐尼牙孜、荣飞、付全新(人民陪审员)。
2.民事类(6篇)
一等奖(1篇):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6)新71民终22号民事判决书,合议庭成员:李晓艳、孙健、段新瑞。
二等奖(2篇):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2015)乌民初字第464号民事判决书,合议庭成员:叶新华、王焱波、马静。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2016)新7102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合议庭成员:杨明、周丽、李瑞琴(人民陪审员)。
三等奖(3篇):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2016)新7101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审判员:蔡文盛。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2015)哈民初字第324号民事判决书,合议庭成员:胡敏杰、赵树清、杨丁益(人民陪审员)。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6)新71民终18号民事判决书,合议庭成员:张玉兰、孙健、段新瑞。
3.执行类(1篇)
一等奖(1篇):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6)新71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单昱、侯晖、马雪桦。
(三)两级法院书记员速录竞赛
一等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朱玖玲
二等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程菲菲
三等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亚力昆江·阿不力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