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本院定于2020年3月16日开始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的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3月16日—19日
上午10:30—13:00
下午16:00—18: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326号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三、资格审查方式
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资格审查采取预约制,每天限30人,请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时间安排进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902-7121178(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四、资格审查材料
请报名人员携带铁路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官网下载填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哈密铁路运输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另,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及现实表现证明一份。
如个人所填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信息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2020年3月12日